中新網昆明11月21日電 (羅如麗 劉劍松 李斌)記者21日從雲南大姚法院獲悉,當地76家農戶因遲遲收不回170餘畝土地承包金,將承包商告上法庭。經法院庭審、調解,最終村民賠償承包商10萬元損失,如願收回土地繼續耕種。
  2014年1月30日,林恩君與大姚縣金碧鎮鐘秀村委會北屯組簽訂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》,約定:村民小組將76家農戶的177.5畝土地承包給林恩君,期限為10年,2014年承包金為1500元/畝,共計266250元,每年交付一次,一次付清。合同簽訂後,村民小組將177.5畝土地交給林恩君管理,林恩君先給付2014年度部分承包金88000元。
  隨後,林恩君僅種植了62畝小米辣,其以合同中土地面積不符為由,拒絕履行合同,也沒有耕種剩餘土地。村民見無法按時拿到承包金,又考慮到土地再荒廢下去就過了耕種時節,遂在荒蕪土地上種植農作物。雙方由此發生糾紛,鬧上法庭。
  庭審階段,為進一步查清案情,法官到案發地查看,請鄉鎮土地所工作人員現場勘驗土地面積,以理清案件矛盾焦點,為案件化解做準備。調解過程中,林恩君稱,受農產品價格波動影響,他對種植170多畝小米辣的市場前景有些擔心,故沒有完全耕種承包地;村民也認識到在合同尚未解除就搶種耕地的行為不對,並認可林恩君在土地承包過程中翻耕土地、安裝滴灌設備等的投入;同時,在實測了土地面積後,發現與承包合同面積確有出入。
  對此,法庭綜合雙方想法,結合相關法律規定,提出調解方案:雙方合同依法解除;村民小組賠償林恩君辣椒種苗、滴灌等損失費用10萬元。原被告雙方對此一致認可,調解協議達成。目前,雙方已經積極履行調解協議,案件圓滿化解。(完)  (原標題:雲南76戶農民狀告土地承包商 賠償10萬拿回土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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